關于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032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水生態環境科 發布時間:2021-08-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對市十屆人大八次會議第32號
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安寧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溝通協調力度的建議》(第032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懇請市政府繼續加大與涼山州環境綜合治理的溝通協調”的建議
(一)已草擬《安寧河水生態環境聯防聯治工作方案》,并完成雙方征求意見定稿,經與涼山州協調時間,擬定于8月10日前赴涼山州簽訂聯防聯治工作方案。
(二)攀枝花市總河長辦公室與涼山州總河長辦公室簽訂了《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流域聯防聯控框架協議》。主要內容有:一是信息共享,雙方將本轄區內河流基本情況及時共享,特別是流域環境風險隱患點、工業污染、畜禽養殖、水質監測等情況,以促進雙方統籌考慮環境承載能力及污染防治措施。二是協調管理,雙方在管理保護過程中,要統籌考慮生態資源、環境保護相關問題,加大生態治理力度,將水生態修復技術充分運用到河流生態系統建設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置重點污染源。三是聯合巡查,不定期開展流域聯合巡查,嚴厲查處河流沿岸各類涉河違法行為,堅決取締邊界區域存在的“土小”污染企業。積極探索流域環境污染糾紛案件溯源協查,全力協助對方處置跨界河流涉河案件,對邊界應急事件實行聯合執法協調處置。
二、關于“加強安寧河及支流流域生態保護,改善水土流失狀況”的建議
(一)為了進一步解決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問題,進一步鞏固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我局委托四川省環境政策研究與規劃院編制完成《攀枝花市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問題分析研判及保護方案》。該方案對安寧河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現狀、安寧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沿程變化等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安寧河入境上游段、米易縣中心城區、安寧河出境下游段控制單元分別存在的水生態環境問題,深入分析了成因,并提出了治理建議,梳理了一批水環境治理、生態修復、能力建設等項目。
(二)圍繞加強水資源保護、河湖水域岸線管理保護、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執法監督等河湖長制“六大任務”,開展編制《安寧河一河一策管理保護方案2021—2025年》,由水利部門牽頭負責水資源管理、河道采砂管理、河湖“清四亂”、水土保持、小水電清理及生態流量監管;生態環境部門牽頭負責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監管、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負責沿岸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城管執法部門負責沿岸生活垃圾治理;交通運輸部門牽頭負責港口碼頭污染防治;農業農村部門牽頭負責長江流域禁捕禁漁;林草部門牽頭負責河渠沿岸造林綠化、水源涵養區管理保護等9個方面的工作任務,不斷探索科學高效的管理模式,堅持改革創新,充實管理手段,積極引導和鼓勵社會公眾參與河湖治理,構建全社會廣泛參與幸福河湖建設的新格局。
三、關于“促使安寧河沿線砂場完善環保設施,規范采砂行為,恢復河水清澈。”的建議
市水利局會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成立攀枝花市河道采砂專項治理工作小組,開展河道采砂船舶和采砂行為專項治理行動推進采砂船舶規范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切實維護河道采砂秩序。嚴厲打擊無證采砂或未按許可要求采砂的船舶。嚴查證件不齊、船證不符的采砂船舶,尤其是無船名船號、船舶證書、船籍港的“三無”采砂船舶。嚴格查處非法改裝以及建造偽裝、隱藏采砂設備的采砂船舶。對查獲的“三無”采砂船和“隱形”采砂船依法予以拆解。同時建立聯合執法巡查機制,定期和不定期開展“清江行動”。今年以來安寧河流域共計開展水政執法巡查27次,出動水政執法人員85人次,辦結非法采砂案件1件,正在辦理非法采砂案2件,發現砂石亂堆亂放問題5起,已整改5起。
感謝您對安寧河流域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