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4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綜合科 發布時間:2023-08-03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對市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第54號建議答復的函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將米易縣申報列入全省首批美麗宜居縣城建設試點的建議》(第54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22年7月28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了《美麗四川建設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以下簡稱《美麗四川綱要》)。2023年2月14日,省委書記、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主任王曉暉主持召開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并正式印發了《美麗四川建設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責任分工方案》《美麗四川建設2023年度實施方案》,明確“按照‘逐級申報、逐級遴選、省級審核’的方式,啟動1—2個美麗四川示范市(州)、5—8個示范縣(市、區)建設。每個市(州)推薦的示范縣候選名額不超過1個。”啟動美麗四川示范建設。
2023年4月17日,省環委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美麗四川建設先行縣(市)試點推薦工作的通知》,市生態環境局第一時間通知米易縣和鹽邊縣按照文件要求開展自評和申報。通過從經濟發展、生態環境、人居環境、黨政重視和自評指標得分等綜合評估,米易縣最具備納入全省先行縣試點條件,4月28日,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審簽,我市上報《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申報米易縣作為美麗四川建設先行縣試點的請示》(攀環委〔2023〕1號),向省環委會申報將米易縣作為美麗四川建設先行縣試點。5月29日,市環委會辦公室印發了《美麗攀枝花建設2023年度實施方案》(攀環委辦發〔2023〕8號),將申報美麗四川建設先行縣試點作為2023年度全市美麗建設重點工作加以推進。分管市領導也將此項工作納入與省生態環境廳溝通對接事項清單,從領導層面加以推進。據省美麗建設專班反饋信息,目前省級正在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單位的現場調研和評選工作,評選結果尚未形成。市生態環境局將加強與省級的溝通與聯系,持續跟進省級工作動態,并會同米易縣政府共同做好試點申報省級現場調研和評審工作。最大努力積極爭取米易縣納入全省美麗四川建設先行縣試點。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