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05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發布時間:2024-08-2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05號提案答復的函
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治理違法堆放礦產品、違法傾倒工業固廢的建議》(第105號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建議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著力在優化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效能上下真功,堅持監督與服務并重,執法與普法同行,以引導項目合規建設、企業守法經營、園區高效監管為目標,持續深入開展“送法入企”執法幫扶活動,積極營造“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氛圍。今年開展“送法入企”活動3次,對155家企業負責人進行法律知識宣傳,邊執法邊普法,督促其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幫助企業掌握運用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從源頭上遏制環境風險隱患。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渠道發布“送法入企”簡報5篇和典型案例2篇,加大違法典型案件公開曝光力度,發揮警示教育震懾作用。
二、關于“健全完善監管機制”的建議
通過使用四川省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系統(無廢四川),對涉危險廢物單位產生、貯存、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數據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使得危險廢物形成閉環管理,有效防止危險廢物遺失。“無廢四川”系統現可完成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申領、月度、季度、年度報表申報工作,目前在此系統注冊的企業共1600余家,90%以上的企業已完成的備案、數據填報工作,且系統自帶數據邏輯審核與預警功能,企業填寫數據邏輯有誤或業務延遲辦理將會及時推送至企業端,使得企業填寫數據更加科學、真實準確;生態環境管理部門開展企業現場檢查時,可使用“無廢四川”系統中的數據,對企業危險廢物管理情況進行對照檢查,核實企業管理是否規范化,可有效提升攀枝花市危險廢物生態環境監管水平。
為進一步優化有獎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公眾參與,強化社會監督,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于2023年7月14日聯合印發《攀枝花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該《辦法》包含獎勵范圍和標準、舉報途徑和獎勵條件、獎金發放、監督管理4部分22條具體內容。其中,對舉報獎勵劃分為七個檔次,給予舉報人最小獎金50元,最高獎金10000元。該辦法目前已在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發布。今年符合有獎舉報條件1件。
三、關于“對違法堆場清理”的建議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一般固體廢物堆存環境管理,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制定《攀枝花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方案》,明確整改工作任務以及整改時限。今年以來,整治發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問題2起。針對“鹽邊縣新九片區選礦企業眾多,部分企業尾砂亂堆亂填,環境違法案件頻發問題”,鹽邊生態環境局對涉嫌違法堆存尾砂的企業立案調查,會同縣應急管理局督促企業編制環境、安全臨時管控方案,該企業已于2024年6月前嚴格按照方案完成整改。針對“米易白馬工業園區大草壩片區德勝集團場地內露天堆存大量尾砂(約8萬方),未落實‘三防’措施,環境安全隱患突出問題”,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要求企業對尾砂進行轉運并進行綜合利用,目前已依法對“三防”措施不完善的環境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企業已于2024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轉運。
四、關于“對違法傾倒工業固廢責任主體處罰”的建議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一直高度重視工業固廢污染環境防治和監督管理工作,2023年以來,以“雙隨機”移動執法和信訪投訴辦理為重要抓手,聯合相關部門持續強化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日常執法監管,辦理固(危)廢類案件14件,罰款183.56萬元,查封2件,拘留移送3件,犯罪移送1件。
五、關于“健全聯合執法機制”的建議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發布《關于開展嚴厲打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該《通告》明確7類嚴厲打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6類重點打擊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4類重點打擊對象,并重點強調依法從嚴懲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行為規定,以及鼓勵、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污染環境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違法犯罪活動線索的相關規定。今年以來,共處罰企業5家,處罰金額42.5萬元。
感謝您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