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攀枝花市開展第三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4-03-1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動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落地落實,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攀枝花市開展第三輪第三批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3月14日,督察進駐動員匯報會在攀枝花市召開,督察組組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家德就做好督察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廳核安全總工程師羅秀兵就相關具體安排作了說明,攀枝花市委書記張正紅作了工作情況匯報和進駐動員,攀枝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勇主持會議。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晉鋼,督察組全體成員,攀枝花市有關領導同志等參加會議。
建立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重大體制創新和重大改革舉措,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重大原創性成果和制度性保障。此次督察將重點關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學習貫徹情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等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長江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情況,重大生態破壞、環境污染及處理情況,生態環境風險防范、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群眾信訪舉報件辦理情況,其他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有關情況。
督察組成員來自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草局。此次督察主要采取個別談話、調閱資料、受理舉報、下沉督察、現場核查、走訪問詢、調研座談、案件交辦、約見約談、媒體曝光等形式開展。
督察結束后,將形成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后,正式向攀枝花市反饋。督察發現的有關問題將實行分類處理,對容易解決的,督促立行立改;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案件交辦、約見約談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對督察發現的重要生態環境問題及其失職失責情況,將按照有關權限、程序和要求移交省紀委監委機關、省委組織部。對督察發現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的,將移送攀枝花市政府或省直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索賠追償;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移送檢察機關等有權機關依法處理。對督察發現涉嫌犯罪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移送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根據工作安排,督察組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26日設立專門值班電話0812-5522005,專門郵政信箱:攀枝花市A010號郵政信箱。督察組受理舉報電話時間為每天09:00-12:00、15:00-18:30。根據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組職責,督察組主要受理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來信來電舉報。其他不屬于受理范圍的信訪問題,將按規定交由被督察地方處理。如發現督察組工作人員存在違紀違法問題,請撥打督察工作作風監督電話:028-8058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