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攀枝花市反饋督察情況
來源:攀枝花日報 發布時間:2024-07-25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經省委、省政府批準,2024年3月14日至3月28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攀枝花市開展了第三輪第三批省級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7月24日,督察情況反饋會在攀枝花市召開,會上播放了生態環境問題專題片,督察組組長、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家德提出工作要求,督察組副組長、生態環境廳核安全總工程師羅秀兵通報督察發現問題,攀枝花市委書記張正紅作表態發言,攀枝花市委副書記、市長范繼躍主持會議。督察組有關人員,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林建國等有關市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自 3月14日進駐攀枝花市以來,督察組調閱文件資料900余份,個別談話黨政領導干部21人,受理轉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258件,對5個縣(區)及1個工業園區實施全覆蓋下沉督察,現場核查點位149個,走訪問詢單位8家,召開調研座談會2次,專函督辦突出問題2件。督察發現,攀枝花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和成效,但仍存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有差距、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不力、礦山礦企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其他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等4個方面的問題。
按照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要求,攀枝花市應在督察情況反饋后30個工作日內制定整改任務清單,報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整改任務清單印發后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省生態環境保護和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調度、抽查整改進展情況,對重點整改任務實施盯辦,直到問題徹底解決。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調查,將按程序移送省紀委監委機關處理。(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莫貫 李瑋 張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