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2023年度實施方案
來源:綜合科 發布時間:2023-06-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委十一屆五次全會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友好生態環境建設,按照《攀枝花市友好生態環境建設五年行動方案》,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對攀枝花發展“兩區三地一糧倉一門戶”的新定位新要求,深入實施市委總體發展戰略,統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污染防治攻堅戰和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實現更高水平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為全面建設產業興、城市美、萬家和的幸福美好攀枝花奠定良好生態基礎。從嚴從實抓好環督反饋問題整改,確保第二輪央督、省督反饋問題年度整改任務按時完成。2023年,確保國省控考核斷面水質優良率保持100%、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98%,PM2.5濃度控制在29.8μg/m3以內,6項監測指標持續達標,空氣質量綜合指數排名穩步提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級下達任務。
二、重點工作
(一)深化友好生態經濟建設。
1.推進農業綠色發展。
(1)制定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方案,推廣科學施肥技術和綠色防控技術,開展科學施用農藥化肥宣傳培訓和技術指導,促進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加強畜禽糞污、秸稈、農膜、農藥包裝物回收和資源化利用,推進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治理項目建設,實現水產養殖區域尾水達標排放。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發展綠色優質農產品,實施地理標志農產品保護工程,推行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爭創國家級現代農業園區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市。到2023年,農藥化肥使用量繼續保持零增長,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1.5%,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4%。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
〔責任單位中逗號前為牽頭單位,逗號后為配合單位。各項工作均需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以下不再列出。〕
(2)深入實施“美麗四川•宜居鄉村”五年行動建設,持續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全力推動農村“廁所革命”整村推進示范村建設項目。2023年底,完成13個村新(改)建3777戶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農村戶用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5%以上。完成10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設目標任務,87%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處置。全市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覆蓋率100%,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34%以上。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鄉村振興局按職責落實)
(3)持續推進長江保護修復和水生生物多樣性恢復,強化河湖水域岸線管理,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長江(金沙江攀枝花段)水生生物資源恢復性增長。推進漁政執法能力建設,嚴格實施長江流域“十年禁漁”,將長江禁捕工作分別納入政府目標績效考核和河湖長制目標考核。完善水產養殖中禁用的抗生素類藥物使用臺賬,嚴格執行禁止使用的抗生素藥物名錄,鼓勵使用抗生素替代品。
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
(4)全面推行“田長制”,新建高標準農田4萬畝、高效節水灌溉田地1.4萬畝以上。遏制種養無序發展,嚴格落實國務院已批準的25度以上坡耕地、陡坡梯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嚴重沙化耕地、嚴重污染耕地的退耕還林還草任務。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落實)
2.推進工業綠色升級。
(1)堅持能耗、產能、環境“畝均論英雄”,發展綠色經濟和碳匯經濟,推進攀枝花市綠色低碳戰略三年行動,加快推進大宗貨運“公轉鐵”,實施“煤改氣”“煤改電”項目和工業園區環保基礎設施及清潔能源替代工程,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落后產能退出或清潔能源置換工作。全市規上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按期完成省級下達的目標任務。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間,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目標為15%。實施污染防治重點工程,完成省級下達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減排目標。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按職責落實)
(2)推進工業綠色清潔生產科技創新,聚焦做大做強“鐵飯碗”“鈦釩碗”,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5家,推動釩鈦資源綜合利用系列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研究評價釩鈦磁鐵礦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形成鐵、釩、鈦最新綜合利用水平指標數據。累計完成加氫站建設5座、采購應用氫能車輛30臺以上,力爭引進儲能產業有關企業2戶。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
(3)推動構建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實施“碳達峰十大行動”,抓好能源結構調整和工業節能降碳,推進交通、建筑、居民消費、生態建設等低碳發展,打造綠色經濟氫源基地和氫能基礎設施、設備及應用示范基地,加快建設清潔能源產業基地和氫能產業示范城市。推進100萬千瓦光伏發電基地、西區整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銀江水電站、“攀枝花灌區工程+抽水蓄能+新能源開發”三結合、川發龍蟒儲能新材料、川能投氫能產業等項目建設。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級有關部門)
3.推進現代服務業綠色發展。
(1)推動城市精細化管理,全力創建文明城市,突出抓好餐飲油煙和城市噪聲污染防控。完善餐飲油煙監管體系,加強城市建成區餐飲油煙排放監管。推動噪聲監測網絡建設。嚴格執法監管,依法查處餐飲油煙和噪聲違法行為。加快物流企業綠色轉型和綠色運營技術運用。引導環保服務業開展改善環境質量與污染介質修復、污染治理、咨詢培訓與評估、環境認證與符合性評定、環境監測和污染檢測、環境投融資和保險等綠色服務。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文廣旅局按職責落實)
(2)推進交通運輸綠色化改造,強化車輛登記、檢測、維修、報廢全過程管理,加快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完善在用汽車排放檢測和強制維護制度(I/M制度)。大力整治冒黑煙柴油車輛,加大重點路段、場地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監督抽檢力度,完成年度柴油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抽檢任務。加強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落實)
(3)大力推廣城市清潔能源汽車和園區清潔能源貨車,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重點物流園區、配送中心等領域車輛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比例。發展多式聯運,積極推進集裝箱運輸。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交通運輸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落實)
(二)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治理。
4.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印發實施《攀枝花市“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規劃》,開展降碳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開展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攀鋼自備電廠碳排放配額清繳履約監督管理。按照全省統一要求,探索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和園區規劃碳排放影響評價。強化節能審查,實施重點項目能耗等量或減量替代,重點實施釩鈦、化工、建材等行業節能減碳改造。嚴格落實能耗雙控考核,研究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積極創建國家零碳建筑示范城市,全面執行城鎮新建居住建筑節能65%標準和公共建筑節能72%標準,綠色建筑占新建城鎮民用建筑比重達到85%。2023年底,全市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完成省政府下達目標任務,光伏發電裝機規模超過30萬千瓦,風電開發規模超過50萬千瓦,水電裝機規模超過620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級有關部門)
5.深度推進大氣污染治理攻堅。
實施“鐵腕治氣”三年行動,以弄密片區、金江片區為重點,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統籌推進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探索一氧化碳減排技術,持續降低空氣質量綜合指數。以鋼鐵、焦化、建材、鈦白粉、鑄造和球團等行業為重點,推進節能降碳、超低排放改造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推進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加強重點領域執法監管,開展工業源、移動源、城市污染、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專項整治。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防控,統籌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計劃燒除與空氣質量達標管控,開展夏季臭氧(O3)污染和冬春季細顆粒物(PM2.5)污染防控專項行動。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
6.深入推進碧水保衛戰。
(1)全面落實河湖長制,推進美麗河湖建設。嚴格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控。積極推進農村水權與水價改革。開展小流域綜合整治,加強大河、安寧河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化“測管協同”,推進水質異常區域預警預報、應急管控。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
(2)完成90公里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和城鎮污水管網改造。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并完成規范化整治,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推進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啟動雨污水分流調查。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及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監管,提升運營效能。2023年,市轄區、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按職責落實)
7.開展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及污染防治行動。
實施一般工業固廢和釩鈦磁鐵礦采選行業2個暫行辦法,深入推進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建立并動態更新危險廢物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建設國家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試點,推動釩鈦磁鐵礦采選、煤炭開采、化工等重點行業工業固廢源頭減量和規模化高效綜合利用以及廢鋼鐵、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高值化循環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固廢的資源化利用率。持續推進尾礦庫生態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和工礦廢棄地綜合治理,完善尾礦庫監測、監控、預警報警等體系。嚴格管控受污染地塊,持續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落實)
8.嚴格推進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
持續推進第二輪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和長江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并及時組織銷號。舉一反三,按序時推進《攀枝花市建立長效機制保障友好生態環境任務清單》,開展同類問題排查整治,鞏固整改成果。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
9.持續開展生態保護修復行動。
(1)實施《攀枝花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開展金沙江干熱河谷(脆弱區重點地段)生態修復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90平方公里以上。積極爭取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完成在建生產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面積500畝、生態脆弱區生態治理2000畝,營造林完成省級下達目標。
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
(2)統籌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與修復,全面開展國土綠化與生態治理,嚴格落實“林長制”,實施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修復、干熱河谷生態綜合治理、天然林保護和營造林等項目,鞏固退耕還林成果,加強古樹名木保護。2023年底,完成省級下達的森林覆蓋率和森林面積指標,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42%以上,新增公園綠地15萬平方米以上。
責任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
(3)加強自然保護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開展自然保護地“綠盾”專項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各級自然保護地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爭取攀枝花蘇鐵保護區創建為四川省示范自然保護區。推進國家生態文明示范縣區創建,力爭完成《攀枝花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規劃(2023—2030)》編制。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市級有關部門)
(三)持續保障生態環境安全。
10.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和處置。
推動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應急處置體系、環境應急物資庫、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體系建設。提升跨區域、跨流域突發環境應急事件處置能力,緊盯“一廢一品一庫”、化工園區、工業集聚區和醫療機構,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加強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編制重點河流環境應急“一河一策一圖”工作方案,適時開展應急演練。嚴把新建尾礦庫項目準入關,加大煤礦、礦山排土場安全監管和整頓。完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推進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按職責落實)
11.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開展輻射安全隱患排查,檢查核技術利用單位40家。強化廢舊放射源管控,確保廢舊放射源送貯率100%。完成年度計劃監督性監測任務。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
(四)深化友好生態文化建設。
12.加強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充分發揮各類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在傳播生態文化方面的作用。加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生態文化設施建設和管理,積極推進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建設。
責任單位:(市文廣旅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林業局)
13.增強新聞輿論引導主動性。
以市政府新聞辦名義召開生態文明建設專場新聞發布會,落實每季度例行新聞通氣制度,及時通報環境重大新聞,闡釋解讀環境政策。開展“最美基層環保人”“綠色先鋒”評選。借助省、市新聞媒體、攀枝花生態環境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開展友好生態環境建設科普和宣傳,報道先進典型、曝光違法案例。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旅局、市級有關部門)
14.強化綠色發展社會宣傳。
組織社會公眾參觀環境監測、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等環保設施開放單位。開展生態環境知識進中小學校課堂、頭腦活動。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團市委、市婦聯)
(五)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15.建立政企民多元共治體系。
厘清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明確生態環境領域市、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方案。建立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強化排污許可事中事后管理。開展攀枝花市安寧河流域保護條例等地方立法工作,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信用體系建設,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信息依法強制披露。
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落實)
16.加強生態環境監管監測體系建設。
推動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加強排污許可與環境影響評價、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和執法等管理制度銜接,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環境監管模式。開展業務能力大比武活動,提升環保人員業務能力。強化生態環境網格化管理,健全鄉鎮(街道)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加大全市污染源在線監測、視頻監控和用電監控系統的建設力度,提升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水生態環境監測、聲環境監測等基礎監測能力。強化監測數據分析和應用,建立部門間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共商共建和數據資源合作共享機制。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有關部門)
17.健全環境治理經濟體系。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動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排污企業“黑名單”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依法依規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發揮保險機制環境管理功能,提高重點企業、重點行業應對環境污染風險管理能力。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18.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
實施《攀枝花市綠色金融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實施方案》《攀枝花市綠色金融創新試點工作方案》,落實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和差別化電價等管理政策,推動條件成熟的銀行探索開展碳足跡信息披露,爭創綠色低碳轉型金融改革試點。把生態環境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拓展市場化融資渠道,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加大大氣、水、土壤和固廢類生態環境項目包裝力度。大力發展綠色信貸,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專項金融債券和綠色債券,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責任單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人行攀枝花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壓實責任。各部門(單位)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履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決扛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主動認領工作,加強部門協同,采取有力措施抓好任務落實,推動年度目標實現。
(二)細化措施,系統推進。各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具體責任領導和科室,以時、度、效為要求,把關時間節點、把握工作進度、把控工作質量。各單位于12月1日前將年度總結報送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市生態環境局),確保友好生態環境建設高質量推進。
(三)逗硬考核,嚴格問效。將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納入2023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評,對工作推進不力、任務完成情況不佳的部門予以扣分,逗硬獎懲,以嚴格的考評倒逼工作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