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 驗收銷號的公示(第二輪第六項整改任務)
來源:督察科 發布時間:2024-07-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關于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
驗收銷號的公示
(第二輪第六項整改任務)
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六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3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7月17日至7月30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聯系電話:0812-3353825;郵寄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泰隆大廈8樓812。
附件: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六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7日
(聯系人:熊玉路,18281220912)
附件
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六項
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整改任務 |
《攀枝花市落實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第六項整改任務:東區、西區、仁和區與攀鋼、川煤等大型國有企業在鄰界區域主體責任不清、管理體制不順,致使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空,環境監管存在真空。 |
整改責任單位 |
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攀鋼集團有限公司、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川煤華榮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攀枝花中心 |
整改目標 |
完成與相關國有企業的鄰界區域地界劃分,明確責任主體,理清管理體制。 |
整改措施 |
一是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牽頭組織攀鋼集團有限公司、鋼城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川煤華榮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攀枝花中心等大企業,2021年9月底前組建鄰界區域勘界工作專班,制定鄰界區域勘界工作方案。 二是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鄰界區域勘界定標和責任劃分,并按照劃定的區域和劃分的責任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東區政府:1. 2021年9月24日,成立大企業臨界勘界小組,制定了臨界區域勘界工作方案。2. 2021年12月24日,召開東區與攀鋼集團有限公司等國有企業臨界區域勘界工作反饋會,通報整治結果,明確責任范圍。 西區政府:1.2021年9月28日,西區成立了以區政府區長為組長,有關副區長為副組長,區級有關部門(單位)、攀鋼集團有限公司、四川川煤華榮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攀枝花中心等為成員單位的鄰界區域勘界工作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勘界工作方案。2.經核實,東區、西區不存在鄰界區域主體責任不清的情況;2021年12月29日,西區環督辦、仁和區環督辦組織兩區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街道)以及攀鋼集團、川煤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對鄰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進行了議定,明確劃分了有關主體責任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仁和區政府:1.2021年9月27日仁和區成立了鄰界區域勘界工作專班,制定了勘界計劃方案。2.經與東區對接,仁和區與東區不存在鄰界區域主體責任不清等問題。2021年12月29日,仁和區環督辦會同西區環督辦組織兩區相關部門、鄉鎮(街道)以及攀鋼集團、川煤華榮能源攀枝花中心,對鄰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進行了議定劃分,明確了相關主體責任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