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 驗收銷號的公示 (第二輪第八項整改任務)
來源:督察科 發布時間:2024-07-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關于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
驗收銷號的公示
(第二輪第八項整改任務)
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八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3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7月17日至7月30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聯系電話:0812-3353825;郵寄地址:攀枝花市東區泰隆大廈8樓812。
附件: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八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17日
(聯系人:熊玉路,18281220912)
附件
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八項
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整改任務 |
《攀枝花市落實第二輪四川省生態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第八項整改任務:各縣(區)均未開展考核約談工作。 |
整改責任單位 |
東區政府、西區政府、仁和區政府、米易縣政府、鹽邊縣政府 |
整改目標 |
按規定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考核約談工作。 |
整改措施 |
一是2021年9月底前修訂完善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明確考核、約談、通報范圍。二是2021年11月底前完成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考核,開展約談、通報工作,強化結果運用。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東區政府:1.印發《攀枝花市東區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森林草原防滅火黨政同責工作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的通知》,明確考核、約談、通報范圍。2.2021年9月29日印發《中共攀枝花市東區委員會辦公室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結果的通報》,對2020年度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已對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排名靠后的單位開展了約談。 西區政府:1.已修改完善《攀枝花市西區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并調整了考評分值,明確了考核、約談、通報范圍。2.已制定黨政同責考核約談工作方案,西區區委、區政府分管聯系領導已于2021年8月31日對排名靠后的單位進行約談,并對被約談單位在單位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中予以扣分。 仁和區政府:1.已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區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工作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對考核、約談、通報范圍等方面作了明確。2.2021年6月25日,仁和區政府分管領導約談考核排名靠后的兩個鄉鎮和兩個部門。 米易縣:1.已于2021年7月修訂完善了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目標任務及考評細則,明確了考核、約談、通報范圍。2.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對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靠后的部門及鄉鎮開展了約談。 鹽邊縣:1.印發《鹽邊縣2021年度生態環境保護、糧食安全、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考評細則》,明確考核、約談、通報范圍。2.2021年3月29日印發《中共鹽邊縣委辦公室 鹽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結果的通報》,對2020年度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已對2020年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排名靠后的縣直部門、鄉鎮開展了約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