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6月18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來源:行政審批科 發布時間:2024-06-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評文件脫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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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1 |
3000t/a新型塑料制品生產線項目 |
四川米易白馬工業園區長坡功能區 |
四川攀綠塑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總投資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本項目擬設置4條PE管材生產線、1條滴灌帶生產線和4條網套生產線,購置5臺擠塑機、4臺發泡網套機、3臺粉碎機及其他配套設備設施。項目建成后,年產PE管材2500t、滴灌帶250t、網套25000袋。 |
(1)廢氣:項目管材及網套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根排氣口離地15m的排氣筒排放,無組織廢氣被大氣稀釋擴散后排放。項目原料上料過程顆粒物經降低落料高差、廠房沉降后排放。不合格管材粉碎過程產生的顆粒物經人工降低落料高差、廠房縱深沉降后排放。 (2)廢水:本項目設備間接冷卻廢水,經收集冷卻后循環使用,少量定期更換水作為廠區綠化用水;管材直接冷卻廢水經收集冷卻后循環使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處理后,采用罐車運輸至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或者自行處理達到農灌標準后用于農灌。 (3)噪聲:項目設備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安裝減震墊、廠房墻體隔聲等措施控制。 (4)固廢:廢活性炭、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含油抹布、手套、廢油桶經分類收集后,分區暫存于項目危廢暫存間內,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置;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定期出售至廢品收購站;不合格管材(包括PE管材和滴灌帶)經粉碎后返回生產線作為原料使用;不合格網套外售至廢品收購站;生活垃圾經收集后,送往指定地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
2024.6.18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