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6月21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來源:行政審批科 發布時間:2024-06-21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8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環評文件脫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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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時間 |
1 |
攀枝花東區銀江光伏發電項目 |
攀枝花市東區銀江鎮 |
攀枝花華電電力開發有限公司 |
四川眾望安全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建設光伏場區、場內外道路、集電線路等附屬設施,項目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項目擬通過1回110kV線路接入青龍山220kV升壓站110kV側送出并入四川電網運行,光伏方陣區光伏發電組件總安裝規模為50MW;110kV升壓站主變安裝容量為1×50MVA,配套儲能系統裝機容量為5MW/10MWh,110kV出線間隔1個,110kV出線1回。其中110kV出線另行核準不在本次評價范圍。 |
一、污染物治理措施 (一)廢氣 ①設置霧炮機等噴淋設施,光伏支架采用微孔灌注樁(鋼管)基礎,鉆孔渣表土及時采用篷布遮蓋。 ②要求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定期對地面灑水,對撒落在路面的渣土盡快清除。對于易產生揚塵的堆放材料加以遮蓋,防止二次揚塵污染。 ③施工場地對施工車輛實施限速行駛。運輸車輛行駛路線盡量避開環境敏感點。 ④水泥、砂石等材料運輸時封閉或嚴密覆蓋;運送各種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車輛必須有遮蓋和防護措施。車輛駛出裝、卸場地前用水將車廂和輪胎沖洗干凈,運輸過程中制定合理運輸路線。 ⑤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土方、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時清運。若在工地內堆置暫存應覆蓋防塵布、防塵網、定期灑水抑塵等有效防塵措施。 (二)廢水 ①生活污水: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由配套設置的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委托專業的清運公司清運至當地污水處理廠就近處理。 ②施工廢水:在各施工場地分別設置廢水收集池和沉淀池,用于收集和處理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三)噪聲 ①盡量采用工況狀態好和質量過關的施工機械,勤于維護。 ②機械設備合理布局,避免高噪聲機械連續施工作業。 ③運輸車輛進出施工現場控制或禁止鳴喇叭,減少交通噪聲。 ④施工單位合理安排工期,做好申報登記,并采取必要的降噪防噪措施,文明施工、加強有效管理,把施工時間控制在最短范圍內,并提起發布公告,最大限度地爭取民眾支持。 ⑤按照規定操作機械設備,在擋板、支架拆卸過程中,遵守作業規定,減少碰撞噪聲。 (四)固體廢物 ①生活垃圾經垃圾桶收集后,由垃圾車集中清運至附近鄉鎮垃圾收集站統一處置。 ②建筑垃圾分類收集,不能回收部分及時清運到建設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場處理。 (五)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植物保護措施 ①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確定征占土地范圍,進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嚴格控制集電線路溝槽以及臨時施工場地的開挖施工作業面; ②采用機械結合人工,首選人工進行剝離原生草甸,并采取養護、回鋪; ③施工結束后立即對臨時占地進行跡地恢復,盡量采用當地土種進行植被補充; ④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清理施工現場,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等固體廢物,應集中收集裝袋,并在結束施工時帶出施工區域,不得隨意丟棄于綠化帶中,避免對植被產生不良影響。 (2)野生動物保護措施 ①施工區域內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禁止在禁獵區毀巢、取卵、射獵以及實施其他破壞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的施工行為; ② 施工中盡量控制聲源,避免對野生動物產生驚擾。在施工現場設置警示或提示牌,并嚴禁傷害與獵殺施工區內的任何野生動植物; ③施工結束后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避免造成環境污染,避免生活垃圾為鼠類等疫源性獸類提供生活環境,避免疫源性獸類種群暴發。 二、營運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電磁環境 ①電氣設備安裝接地裝置;采用GIS裝置有效控制母線產生的電磁場強度;升壓站多采用三相設備,充分利用三相電的特性將各相產生的電磁場相互抵消。 ②對工程所在地區的居民進行有關輸變電工程環境保護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建立健全環保管理機構。 (二)噪聲 升壓站的主變、配電裝置、GIS、SVG等選用符合環保要求的低噪聲設備,并對各設備采取基礎減震、隔聲措施,并進行優化合理布局,將主要噪聲設備布置在場址中間,遠離站界的位置。 (三)水環境 ①運營期管理人員生活污水采用站內設置的化糞池進行處理后用于場綠化,不外排。 (四)固廢 ①廢光伏組件:本項目所使用的太陽能電池板報廢后屬Ⅰ類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由生產廠家回收處理。升壓站更換的廢舊蓄電池由廠家回收處理。 ②廢礦物油:項目升壓站、光伏陣列區35kV箱式變壓器產生的廢礦物油經收集后暫存于項目升壓站廠區設置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并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③生活垃圾:運營期管理人員生活垃圾利用升壓站內設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運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站。 |
2024.6.21 |
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有關規定,上述環境影響報告表不含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以及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內容,并經建設單位同意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