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10月12日擬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的公示
來源:行政審批科 發布時間:2024-10-12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和《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進一步加快環評審批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攀環函〔2020〕67號),經審議,我局擬對以下項目的環評文件作出批復決定。為保證此次審議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8日(共5個工作日)。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區三線大道69號攀西科技城(新市政務中心)C404辦公室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 |
米易網源礦業有限公司技改擴能項目 |
米易縣白馬鎮,其中選廠位于米易縣白馬鎮田家村(四川米易白馬工業園區白馬功能區),尾礦庫位于米易縣白馬鎮棕樹灣村 |
米易網源礦業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包括選廠和尾礦庫兩部分。 選廠在現有2條干拋尾生產線基礎上,新增2條干拋尾生產線、1條鐵精礦及鈦中礦水選生產線,1條鈦精礦生產線,1條砂石料生產線,年處理表外礦由150萬噸增加至500萬噸(包括400萬噸表外礦,100萬噸廢石),年產鐵精礦60萬t、鈦精礦15萬t、砂石料304萬t(1-3石104萬t、瓜米石24萬t、粗砂55萬t、細砂121萬t)。 新建尾礦庫1座,總壩高170.0m,總庫容2381.0萬m3,為二等庫,服務年限約24年。項目尾礦庫采用濕式中線法筑壩,設置有初期壩、攔砂壩、堆積壩、尾礦輸送管道、回水管道,溢流區容積為1168.5萬m³,沉砂區容積為1212.5萬m³,配套建設完善的截排洪設施、排滲設施、觀測系統等相關配套設施。 |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項目1#、2#、3#干拋尾生產線破碎工序、干磁選工序和4#干拋尾生產線產生的廢氣分別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3根15m高排氣筒排放;鐵精礦及鈦中礦水選生產線輥壓磨、振動篩及緩沖料倉產生的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烘干機廢氣經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處理+噴淋脫硫塔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鈦精礦冷卻、篩分、磁選、轉運、包裝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砂石料生產線振動篩及整形機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采取物料堆場封閉,設高壓水槍、射霧器或霧化噴咀噴水等措施控制堆場粉塵排放;石灰石倉粉塵經倉頂設置的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排放;交通運輸無組織粉塵通過路面硬化,路面沖洗,安裝一體化車輛沖洗設施等措施進行控制。尾礦庫無組織粉塵通過多點放礦、定期灑水、放礦子壩外坡表面覆蓋密目網、對表面覆土綠化等措施控制。 (2)廢水:項目選礦廢水、洗砂廢水經尾礦濃縮池+尾礦庫澄清后送至廠區高位水池作為選礦用水;鈦精礦生產線冷卻廢水部分直接作為物料裝車控塵用水,其余經冷卻水池冷卻后,重復利用;鈦精礦生產線脫硫廢水經脫硫廢水收集池收集后,循環使用;尾礦庫滲濾液經排滲盲溝+導水管引流至滲濾液收集池,經滲濾液輸送管道送至尾礦庫庫區內,經回水管道送至選廠高位水池用于選礦;選廠初期雨水經干拋尾區初期雨水收集池、應急水池收集后作為控塵用水或選礦用水;車輛沖洗廢水經收集池收集后,送至尾礦濃縮系統處理后回用于生產;選廠生活污水經已有化糞池和一體化生化處理裝置(紫外線消毒)處理后,作為選礦用水回用;尾礦庫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委吸污車運至選廠一體化生化處理裝置一并處理。 (3)噪聲:項目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基座安裝減震墊、潤滑保養、合理布局、風機進出口設置消聲裝置、廠房隔聲等措施進行控制。交通噪聲通過加強管理、優化廠區道路結構、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控制車輛行駛速度等措施控制。 (4)固廢:項目尾礦、洗車廢水收集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和應急水池污泥經尾礦濃縮池濃縮后,管道輸送至公司尾礦庫堆放;除塵灰經收集后,返回生產工序,作為生產原料使用;脫硫石膏渣經脫水后運至一枝山廢棄場處置場右支溝渣場堆放;廢襯板、廢鋼球更換后出售給廢品收購站;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定期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項目產生的廢潤滑油、廢油桶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資質單位運輸、處置。 (5)地下水和土壤:選廠危廢暫存間、潤滑油暫存間、脫硫漿液循環水池等項目重點防滲區采用抗滲混凝土+2mmHDPE土工膜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粘土結合型防滲,重點防滲區等效黏土防滲層厚度≥6m,k≤1×10-7cm/s。尾礦庫滲濾液收集池采用抗滲混凝土+原土夯實進行防滲,等效黏土防滲層厚度≥6m,k≤1×10-7cm/s。對尾礦庫占地范圍內存在裂隙的巖石,采用防滲等級P6的抗滲混凝土進行灌漿處理。對滲透系數大于1×10-5cm/s,但不存在裂隙的區域,采用中風化石英正長巖作為天然防滲層,使其防滲性能至少相當于小于1×10-5cm/s且厚度不小于0.75m的天然基礎層。 (6)生態:項目施工嚴格按照征地范圍進行施工,盡量減少對動植物的傷害和生境占用和對環境的干擾,施工結束后及時開展植被恢復工作。項目區內設置相應的截、排水設施,對達到設計標高的平臺及時覆土綠化。定期對植被恢復率進行監測。 二、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通過網上公示、登報公示、張貼公告等形式對環評信息進行了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在信息公開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 |
2 |
攀枝花燦瑞礦業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噸鐵精礦暨低品位廢棄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一期) |
攀枝花東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高梁坪片區 |
攀枝花燦瑞礦業有限公司 |
四川英皓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主要新建1條釩鈦磁鐵礦洗選生產線、1條尾礦浮選生產線、1條鈦中礦干選生產線、1條規格礦膠帶運輸機以及尾礦漿、回水輸送管道,配套建設1個粗破車間、1個中細破車間、1個篩分車間、1個高壓輥磨車間、1個球磨選鐵車間、1個強磁磨選車間、1個浮選車間、1個干選車間等。項目年處理360萬t表外礦和規格礦(釩鈦磁鐵礦,干基),年產50萬鐵精礦、1.92萬t浮選鈦精礦、14.75萬t干選鈦精礦,副產干選次鐵精礦0.58萬t。 |
一、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廢氣:項目粗破、中細破、篩分、輥磨顆粒物分別經超聲霧化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分別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浮選廢氣經復噴洗滌器+復檔除沫器+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烘干機廢氣經旋風除塵器+布袋除塵器處理+噴淋脫硫塔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冷卻、篩分、磁選等顆粒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石灰石倉粉塵經倉頂濾筒式除塵器處理后,通過離地10m高的排氣口排放;儲罐呼吸廢氣通過大氣稀釋擴散進行控制;無組織顆粒物通過降低落料高差、廠房沉降、灑水抑塵等措施進行控制。 (2)廢水:尾礦濃縮池底流通過尾礦輸送管道送至豐源尾礦庫澄清后,再通過回水輸送管道返回廠區高位水池作為選礦用水;堆場滲濾水經收集后,泵至高位水池回用于選礦;浮選廢氣噴淋廢水經噴淋廢水收集池收集后,循環利用,定期更換廢水作為選礦用水;脫硫廢水經脫硫廢水收集池收集后,重復利用;冷卻筒冷卻廢水中定期更換水直接作為廠區道路控塵用水,其余冷卻廢水經冷卻水池收集冷卻后,循環利用;洗車廢水經洗車廢水沉淀池沉淀后,重復利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一體化生化處理裝置處理,再經紫外線消毒后,作為選礦用水。 (3)噪聲:項目通過采取選用低噪設備、基座安裝減震墊、潤滑保養、合理布局、風機進出口設置消聲裝置等措施進行控制。交通噪聲通過加強管理、優化廠區道路結構、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控制車輛行駛速度等措施控制。 (4)固廢:項目尾礦經尾礦輸送管道送豐源尾礦庫堆放;除塵灰經人工用覆膜編織袋收集后,返回生產工序,作原料使用;更換的廢襯板、廢鋼球外售廢品收購站;廢包裝材料交由廠家回收;池體打撈污泥隨尾礦一起送至豐源尾礦庫堆存;脫硫石膏渣經固廢鑒別后,若屬于危險廢物,交由資質單位進行處置,若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則交由瑞達水泥廠進行綜合利用。廢潤滑油、廢潤滑油桶、含油手套和棉紗、化驗室廢液、廢活性炭、廢紫外線燈管經收集、貯存后,定期交由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5)地下水和土壤:項目機修車間、危廢暫存間、浮選車間、硫酸罐區、柴油罐區等區域進行重點防滲處理,防滲系數k≤1×10-10cm/s。 二、公眾參與情況 建設單位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通過網上公示、登報公示、張貼公告等形式對環評信息進行了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在信息公開期間,未收到反對意見。 |
3 |
原鐵精礦生產線更新改造及尾礦回收利用 |
攀枝花市東區銀江鎮五道河二社 |
攀枝花豪潤礦業有限公司 |
四川云環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
擬在原有鐵精礦生產線基礎上,新增1條鈦中礦干燥及磁選生產線,采用本項目自產鈦中礦及周邊選廠鈦中礦為原料生產鈦精礦、次鐵精礦,年產鈦精礦30萬噸、次鐵精礦10萬噸,配套設置監控系統;新增1條尾礦回收利用生產線,采用原有項目尾礦為原料,采用浮選工藝選鈦精礦,年處理螺旋選鈦尾礦144萬噸,鈦中礦干選尾礦2萬t,年產鈦精礦4萬噸。 |
廢水:項目車輛沖洗廢水均通過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地坪沖洗廢水、選礦廢水經濃縮斗濃縮后回用于生產,不外排;濕式除塵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循環利用;滲濾水經收集后泵送至尾礦濃縮斗,最終回用于生產;生活污水經化糞池+生化處理裝置處理后用于項目區綠化及道路控塵,不外排。 廢氣:本項目浮選車間廢氣經復噴洗滌器+復擋除沫器+活性炭處理后經20m高排氣筒排放。鈦中礦烘干廢氣經旋風+布袋+脫硫塔(單堿法)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干選車間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21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交通運輸無組織粉塵通過路面硬化,路面沖洗,以及對運輸車輛車廂沖洗等措施進行控制。 固廢:除塵器底泥定期清掏后全部作為原料返回生產工序循環利用;布袋除塵器除塵灰直接作為產品包裝出售;廢舊鋼球、襯板返回生產廠家。尾礦輸送至石家灣綜合渣場堆放;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交由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噪聲:項目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廠房隔聲、安裝減震裝置等環保措施后,可實現廠界達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