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4年11月15日-11月18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來源:行政審批科 發布時間:2024-11-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1月15日-11月18日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F將作出的審批決定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3日(10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電話:0812-3318159
地址:攀枝花市政務服務中心4樓C區404辦公室(攀西科技城)
郵編:6170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審批文號 |
審批時間 |
1 |
米易網源礦業有限公司技改擴能項目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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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沙江銀江水電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2024.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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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釩鈦磁鐵尾礦減量綜合利用 |
攀環審批〔2024〕96號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攀枝花鋼城集團瑞礦工業有限公司 釩鈦磁鐵尾礦減量綜合利用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docx |
2024.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