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召開2024年第一次新聞通氣會
來源:政策法規與宣傳科 發布時間:2024-04-26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4月25日下午,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召開2024年第一次新聞通氣會,通報了東區生態文明建設的實踐成果、全市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成效、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及《攀枝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有關情況。四川日報、封面新聞、市融媒體中心、東區融媒體中心等多家新聞媒體參加新聞通氣會。市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古云彩主持會議。
一、東區做好“三篇文章” 守護長江上游
2023年,東區做好超低排放改造、水岸共治、治理修復 三篇文章,全力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穩定改善,取得了一系列成績:全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率達97%,優良率連續三年保持在96%以上;PM2.5年均濃度28.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4%;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4.09,同比改善2.6%;十四五以來,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PM2.5年均濃度首次實現“雙下降”。國考斷面水質優良率連續5年達到100%,水環境質量位居全省第一。2024年2月,東區成功命名為“省級生態縣”。
二、攀枝花市空氣質量持續向好
攀枝花市以健全完善計劃燒除機制體系、優化空氣質量保障體系、科學謀劃臭氧污染應急管控,以污染治理項目支撐推動污染物深度治理,不斷推動全市空氣質量持續向好。截至4月24日,全市優良天數113天,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率98.3%,排名全省第三。納入大氣環境質量考核的6項污染物指標有5項同比改善,其中,二氧化氮降低9.4%,一氧化碳降低14.3%,PM2.5降低22%,PM10降低19.1%,臭氧降低6.5%。空氣質量綜合指數3.86,同比改善13.3%,全省排名第9位,同比提升2位。
三、生態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攀枝花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其運維的在線環保監控設備日常運維過程中,實施了“增加遠程登錄軟件”“通過遠程操作、模擬等方式進入不公開操作界面對自動監測設備的參數和監測數據進行秘密修改”“故意改動儀器設備環境條件”“干擾監測設備中傳輸數據”等篡改監測數據的行為,涉嫌篡改自動監測數據。
攀枝花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辦理。
案例二:攀枝花市某釩制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擋墻外一段白色PVC材質排水管有黃綠色液體流出,通過黑色橡膠管道和水泥管引出至外環境,且該公司雨水排放口處有液體流出。經采樣監測,水污染指數超標,造成了周邊地塊土壤污染。
攀枝花市某釩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履行管理、防治義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質滲漏、流失行為,導致了有毒有害物質滲漏外排。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將該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辦理。
四、《攀枝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全面落實《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 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四川省碳達峰實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印發了《攀枝花市碳達峰實施方案》。
根據該《方案》,我市將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節能降碳增效、工業領域和城鄉建設碳達峰、交通運輸綠色低碳等十大行動。到2030年,全市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000萬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39%左右,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級下達目標任務,如期實現碳達峰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