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來源:法宣科 發布時間:2018-11-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日前,國務院正式印發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對未來三年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部署。三位專家就其中有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三年行動計劃》又被稱為《大氣十條》二期,普遍認為是為承接《大氣十條》而發布的。那么《大氣十條》目標完成情況如何?是否對各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如何?
王金南(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2013年,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大氣十條》),著重強化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大氣十條》實施5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思想統一、態度堅決、行動有力,扎實推進各項政策措施。初步建立齊抓共管的治理格局,產業、能源結構得到優化,重點行業和領域治理力度不斷加大,環境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大氣環境管理能力穩步提升。《大氣十條》確定的45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部按期完成。
《大氣十條》要求,到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PM2.5濃度分別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監測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10平均濃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PM2.5平均濃度分別比2013年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58微克/立方米。全面完成《大氣十條》確定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國辦發〔2014〕21號)的要求,生態環境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對全國31個省(區、市)貫徹實施《大氣十條》情況進行考核。經考核,北京、內蒙古、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海南、四川、貴州、云南、西藏、青海等15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優秀;天津、河北、遼寧、吉林、江蘇、廣東、重慶、新疆等8個省份考核等級為良好;山西、安徽、江西、河南、廣西、陜西、甘肅、寧夏等8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合格。
下一步,各地要全力貫徹落實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持續推動產業、能源、運輸、用地結構調整,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全面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共同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問:藍天保衛戰目標設定是怎么考慮的?保衛戰目標與《大氣十條》、“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存在什么關系?
王金南: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我部編制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6月27日由國務院正式印發,其中提出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經過3年努力,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上述目標設定主要考慮幾個方面:一是要貫徹落實十九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確定“源頭防治”和“四個明顯”;同時延續《大氣十條》以顆粒物濃度降低為主要目標、同時降低重污染天數的思路,促進環境空氣質量的總體改善。二是要求完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確定的環境空氣約束性目標,“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已提出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目標,生態環境部已將目標分解至各省(區、市),各省(區、市)已將目標納入各自“十三五”環保規劃,并將目標進一步分解至市。三是考慮到藍天保衛戰時間與“十三五”剩余時間重合,再設立新的目標會對地方目標指標制定、分解、考核、重點任務設定等工作造成混亂。因此,藍天保衛戰對各省(區、市)和重點區域都不再設立新的量化目標,要求各地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
問:北京市作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能否完成《大氣十條》目標曾受到廣泛關注。請問藍天保衛戰北京市的目標是如何設定的?
王金南:《大氣十條》要求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2016年中國工程院組織開展的《大氣十條》中期評估顯示,完成該目標形勢極為嚴峻。為此,黨中央、國務院做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北京市和各相關部門、相關省市開展了大量工作,而且工作措施的力度、效果大幅超出了任務要求,全國和北京市最后超額完成了《大氣十條》目標任務。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入了攻堅階段,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產業布局偏亂、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等多重壓力,導致我國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排放強度高,經濟總量增長與污染物排放總量增加尚未脫鉤。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上述問題尤其突出,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達到全國平均水平的4倍以上,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更加艱巨。因此,大氣治理必然是一個長期而艱巨的過程,我們既要打好攻堅戰,又要打好持久戰,結合國家產業能源結構調整升級、城市精細化管理等政策實施,多地區、多部門共同發力,多措并舉,不斷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促進環境空氣質量的持續改善。
雖然北京市2013-2017年期間本市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但距離國家標準和市民期盼、首都功能定位仍有較大差距。隨著治理工作的深入,也出現了新的問題。最新源解析結果表明北京市各排放源排放量都在下降,PM2.5各主要來源占比呈現“兩升兩降一凸顯”特征,移動源、揚塵源貢獻率上升,燃煤和工業源貢獻率下降,生活面源貢獻率進一步凸顯。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進入新的階段,燃煤污染基本得到控制、機動車為主導的污染特征更加突出、工業生產型污染與生活消費型污染并重。因此,北京市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需要精準施策、需要強化聯防聯控。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2020年PM2.5年均濃度56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標,這與“十三五”空氣質量約束性目標一致,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應在“十三五”目標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們將督促、指導北京市及周邊省市進一步加大治污力度,深入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切實降低污染排放強度,力爭取得更大的改善目標。
問:產業結構調整進入深水區,《三年行動計劃》在這方面有什么部署和安排?
王金南:我國產業結構依然偏重,以京津冀及周邊6省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為例,國土面積僅占全國7.2%,消耗了全國33%的煤炭,生產了全國43%的鋼鐵、45%的焦炭、31%的平板玻璃、19%的水泥、60%的原料藥、40%的農藥,原油加工量占全國28%。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區域單位國土面積煤炭消費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6倍。且重化產業圍城現象突出,對當地環境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同時,在城鄉結合部、鄉鎮和廣大農村地區,存在大量“散亂污”企業,嚴重污染環境、擾亂市場秩序、擠占發展空間,“劣幣驅逐良幣”現象十分突出。
《三年行動計劃》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作為推動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突破口,具體內容包括:
一是優化產業布局。通過“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重點區域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
二是嚴控“兩高”行業產能。重點區域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
三是將“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工作推向全國,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實施分類處置,重點地區率先完成。
四是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嚴厲打擊違法排污,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針對過去工業企業污染管控薄弱環節,如無組織排放、VOCs治理等,強化全過程管控,推進治污設施升級改造。針對污染排放量較大的鋼鐵等行業,推動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五是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產業,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推動綠色產業發展和產業綠色化發展,培育新的增長動能。
問:為什么將能源結構調整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工作,《三年行動計劃》在此方面有什么部署和安排?
王金南: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清潔化利用水平仍偏低,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我國煤炭消費量大、集中使用率低,重點區域煤炭消費強度高。全國20%左右煤炭用于無任何環保治理措施的農村取暖和不能穩定達標的中小型燃煤設施。目前,“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地區散煤消費約6000萬噸,1噸散煤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是1噸電煤的10-15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重點地區單位國土面積煤炭消費量是全國平均水平的4-6倍。因此,《三年行動計劃》將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作為重要舉措,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清潔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并舉,著力補齊資源環境約束、質量效益不高、基礎設施薄弱等短板。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有效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2020年采暖季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二是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到2020年,全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長三角地區下降5%,汾渭平原實現負增長。推進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國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5%以上。
三是加大燃煤鍋爐和爐窯整治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
四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推動北方采暖地區城鎮和農村住房節能改造。
五是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基本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問:《三年行動計劃》如何做到既順應人民群眾渴望藍天的期盼,又保障北方群眾取暖過冬等基本的民生?
王金南:清潔取暖和溫暖過冬都是民生工程,兩個民生都要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上指出,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關系北方地區廣大群眾溫暖過冬,關系霧霾天能不能減少,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農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內容。實踐已經證明,散煤治理對改善空氣質量至關重要。2016-2017年,“2+26”城市完成“煤改氣”“煤改電”470多萬戶,去年冬季北京市PM2.5濃度大幅降低,根據專家團隊的測算結果,散煤治理貢獻率達40%左右。同時,清潔取暖也深受老百姓歡迎,改變了千百年來農村取暖以燃燒煤炭或薪柴為主的生活方式,屋里干凈了,不用半夜起床添煤了,極大提高了生活品質。
《三年行動計劃》將有效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重要措施予以部署,要求集中力量重點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散煤治理,到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為確保政策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既順應人民群眾渴望藍天的期盼,積極推進散煤治理,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使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雙豐收,《三年行動計劃》也作了細致安排部署。在技術路線上,提出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采取多樣化清潔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氣”,減輕氣源保障壓力。為防止出現“氣荒”,強調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大天然氣供應量和管網互聯互通建設。為確保取暖民生,明確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和大氣污染嚴重地區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并強調“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老百姓用得上。同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擴大中央財政支持清潔取暖試點范圍,完善相關價格政策,確保老百姓用得起。
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積極調整運輸結構,大幅提升鐵路貨運比例,請問治理大氣污染為什么要調整運輸結構?在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方面,已經取得了哪些工作進展?運輸結構調整的重點是什么?
丁焰(生態環境部機動車排污監控中心副主任):我國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2017年,全國公路貨運占76.8%,鐵路貨運僅占7.7%。特別是,主要港口集裝箱海鐵聯運比例僅約2%,遠低于世界平均20%的水平。從單位貨物周轉來看,公路運輸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分別是鐵路運輸的7倍、13倍。根據大氣細顆粒物源解析結果,機動車特別是柴油車已經成為許多大中城市的首要污染源。從全國情況看,柴油貨車保有量占全國汽車的7.8%,但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分別占汽車排放量的57.3%、77.8%。因此,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增加鐵路貨運量,減少柴油貨車使用是治理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提出了具體目標要求:計劃到2020年,全國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30%,其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增長40%、長三角地區增長10%、汾渭平原增長25%。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國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正在積極穩步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已經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天津港等環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運輸實現“公轉鐵”。2017年10月1日零時起,環渤海港口煤炭運輸全部改由鐵路集疏港。據觀測,經由北京延慶的運煤貨車日均減少3500-4000輛,同比減少50%,每年可降低沿線區域細顆粒物2微克/立方米。二是全國鐵路貨運占比扭轉多年連續下滑趨勢。2017年,全國鐵路貨運量占全社會貨運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7.6%提升到2017年的7.7%,提升0.1個百分點,扭轉了2005年以來鐵路貨運占比連年下滑趨勢。三是相關部門單位和地方積極推進運輸結構調整。發展改革委牽頭研究制定京津冀地區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方案,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全面深入推進綠色交通發展的意見》,鐵路總公司積極推進唐山地區礦石疏港運輸。北京、天津、河北、山東等地開始積極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部正在積極配合交通運輸部等部門研究制定全國運輸結構調整方案。運輸結構調整的主要任務是,推進大宗貨物、集裝箱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從公路轉向鐵路,加快提升鐵路貨運量,提高鐵路貨運比例。運輸結構調整的工作重心是“三西”地區(山西、陜西和內蒙古西部)煤炭外運和沿海沿江港口集疏運組織。主要采取四方面措施:一是加快推進鐵路貨運干線和專用線建設,強化組織管理,大幅提升鐵路運能。二是加大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力度,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推動道路貨運行業提質增效、規模化發展。三是充分利用互聯網信息,推動多式聯運加快發展,降低道路貨車空駛率。四是出臺激勵與約束并舉的政策措施,采取財稅費等市場化措施積極引導,通過督促考核等手段努力推動。
問:機動車污染成為一些地方的重要污染來源,《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對機動車污染防治進行了系統部署,請問近年機動車污染防治取得哪些進展?還存在什么問題?下一步如何深入推進?
丁焰:近年來我國機動車保有量快速增長,產銷量已連續九年保持世界第一。2017年產銷量分別達到2901.5萬輛、2887.9萬輛,均占全世界的30%左右。全國機動車保有量已達到3.10億輛,其中汽車2.17億輛。汽車保有量仍在以每年2000多萬輛的速度增加,預計將在2020年位居世界第一。由此帶來的機動車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四項污染物排放量達到4000多萬噸,已成為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細顆粒物源解析表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特大型城市的移動源排放已成為細顆粒物的首要來源,占比分別為45%、29.2%、21.7%和52.1%。
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按照“大氣十條”部署,我部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近年來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推動運輸結構優化調整。推進天津港等環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于2017年10月全部改由鐵路,每天減少重型柴油貨車使用3500-4000輛,經由北京延慶的運煤車輛同比減少50%。2017年全國鐵路貨運量占比同比提高0.1個百分點,扭轉了2005年以來連續多年下滑趨勢。
二是初步建立新生產機動車環境管理新模式。初步建立事前信息公開、事中達標監管、事后環保召回的新車環境管理制度。2017年依法實施新生產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環保信息公開制度。加快機動車排放標準升級,全面實施機動車國五排放標準。2017年12月,我部首次處罰違法生產銷售排放不合格汽車行為,罰款3800多萬元。
三是加大在用車環境監管力度。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依法作為前置條件,與安全技術檢驗制度有效銜接。初步建立“環保取證、公安處罰”的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建成機動車遙感監測設施260多臺(套),2017年查處超標排放車188.1萬輛次,累計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2000多萬輛。
四是加快提升車用油品質量。2017年,全國全面供應國五標準車用汽柴油,提前供應硫含量不大于10ppm的普通柴油。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提前于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供應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禁止銷售普通柴油,率先實現車用柴油和普通柴油并軌。
五是強化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建成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的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機構監控平臺,對近90%的機構實現實時監控。聯合有關部門對全國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抽查,責成地方處罰106家。各地2017年共處罰違規檢驗機構875家,其中停業整頓639家,罰款1881.02萬元,執法監管力度前所未有。
總體看來,我國已經依法初步建立起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新模式,“油路車”全面統籌、協同推進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但機動車污染防治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交通運輸結構不合理。以柴油車為主的公路運輸承擔了78.8%的旅客運輸、76.8%的貨物運輸。鐵路貨運比例僅占7.7%,集裝箱海鐵聯運比例僅約2%。
二是機動車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生產銷售超標排放機動車現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在用車輛超標排放現象較普遍,年檢一次上線合格率不足80%,不添加尿素、屏蔽后處理裝置、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問題較為突出。
三是柴油質量問題十分突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民營加油站柴油質量超標率達到50%,特別是黑加油站點遍布各地。據有關方面從貨車油箱抽測,柴油合格率不到10%。
四是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和水平較低。全國僅11省設有專門機動車監管機構,186個城市組建專門監管機構,專職監管人員不足3000人,面對3.1億輛機動車、1億多臺各類機械,平均每人監管14萬臺機動車和機械,遠遠不能滿足環境監管需要。
基于上述情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作出安排部署,下一步我部將認真貫徹落實,全面統籌“油、路、車”治理,采取以下措施進一步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一是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加快提升鐵路貨運能力,大幅提高鐵路貨運比例。到2020年,全國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30%,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增長40%。大力推進海鐵聯運,全國重點港口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0%以上。
二是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實施清潔柴油車、清潔柴油機、清潔運輸和清潔油品行動,確保柴油貨車污染排放總量明顯下降。開展柴油貨車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各個環節監督管理,推進國三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
三是強化機動車監督管理。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環保不達標機動車違法行為。構建天地車人一體化的全方位監控體系,實施在用車排放檢測與強制維護制度,嚴厲打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在城市公交、環衛、郵政、物流配送等領域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
四是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船舶污染防治。開展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清潔化改造或淘汰,推廣使用電動、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新能源作業機械和船舶。調整擴大船舶排放控制區范圍,推動靠港船舶和飛機使用岸電。
五是推進燃油品質升級。2019年1月1日起,全國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取消普通柴油標準,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問: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需要哪些必要的條件,下一步工作中哪些方面需要繼續強化?
柴發合(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大氣環境首席科學家):通過近年來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總結的經驗,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主要需要三方面的條件,一是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二是在同一個區域內統一預警標準、開展應急聯動,三是夯實應急減排措施。下一步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也要緊緊圍繞以上三個方面持續強化。
在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方面。大范圍長時間重污染天氣一般持續3-5天甚至更長,考慮到政府發布預警、企業采取措施分別需要提前24小時,因此,只有預測預報能力達到5-7天左右,才能確保提前決策,提早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目前,我國已經建成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華南、西北、東北、西南等六大區域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預測預報中心已經具備未來7-10天的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其他5個區域中心基本具備5天預報能力。區域中心主要負責提供區域尺度空氣質量預測預報,預報產品難以精確到城市尺度,需要省級預報中心在此基礎上,根據當地小尺度氣象條件和污染源實際排放情況,進一步分析得出城市級空氣質量預報結果,指導城市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目前,重點區域各省(市)級預測預報中心在區域中心提供的區域尺度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產品基礎上,基本能夠實現城市級預測預報。下一步,要繼續強化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能力建設,實現7-10天預報,省級預報中心實現以城市為單位的7天預報,積極開展環境空氣質量中長期趨勢預測工作,更好滿足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需求。
在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方面。重污染天氣往往是區域性的,影響范圍大,需要區域內各城市共同應對,即使部分城市未達到相應預警級別,但在不利氣象條件下,也會對區域污染積累和下游城市空氣質量產生重要影響。因此,重污染天氣應對需要進行區域統籌,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共同采取應急減排措施。以往各地預警應急的啟動標準不統一,難以做到應急聯動,嚴重影響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目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省市已經統一預警分級標準,明確預警啟動和解除、打斷判定等具體要求,區域應急聯動很有成效。但作為重點區域的長三角區域和汾渭平原,現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尚未統一預警分級標準,也未明確預警啟動和解除、打斷判定、區域應急聯動等相關要求,難以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實施區域應急聯動。下一步,在推廣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成功經驗的基礎上,要繼續完善預警分級標準體系,區分不同區域不同季節應急響應標準,同一區域內要統一預警分級標準。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統一發布預警信息,各相關城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
在夯實減排措施方面。科學有效的減排措施是保障重污染天氣應對效果的基礎,而取得應對效果的關鍵是各項減排措施的嚴格落實。目前,“2+26”城市應急預案中,黃色、橙色、紅色級別預警應急減排比例要求原則上不低于全社會總排放量的10%、20%、30%,應急減排企業數量從以前的不到9000家增加到近5萬家,減排措施從以前的提高治污效率、減少生產時長等無法落實、無法考核的措施,全部改為停產、停生產工序或停裝卸運輸環節等切實有效的措施,并實施清單化管理,便于督查檢查。在2017-2018年秋冬季期間,“2+26”城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取得良好效果,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55.4%。但長三角區域、汾渭平原的各城市應急預案中,尚未統一應急措施減排比例要求,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較差,導致應急減排措施難以落地,而且措施減排力度普遍偏小,嚴重影響應對效果。即使啟動高級別的應急響應,效果依然不明顯。下一步,要繼續指導重點區域不斷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提高應急措施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細化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確保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