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8-25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235
- 公文種類:
- 發布機構:0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文 號:川環規〔2023〕1 號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參與積極性,推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落地落實,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0〕8號)的要求,生態環境廳和財政廳在2020年發布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基礎上,編制了《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docx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23年4月4日
政策解讀鏈接:http://sddfzj.com/zwgk/zcfg/zcjd/4506524.shtml
審核: 陳繼春 責任編輯: 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