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8-25     來源: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 索 引 號 :008320033/2023-00235
  • 公文種類:
  • 發布機構:0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文  號:川環規〔2023〕1 號
  • 有 效 性 :1

各市(州)生態環境局、財政局:

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切實提高人民群眾參與積極性,推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工作落地落實,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實施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的指導意見》(環辦執法〔2020〕8號)的要求,生態環境廳和財政廳在2020年發布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基礎上,編制了《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四川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2023年版).docx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財政廳

2023年4月4日

政策解讀鏈接:http://sddfzj.com/zwgk/zcfg/zcjd/4506524.shtml

審核: 陳繼春   責任編輯: 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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