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環函〔2017〕212號 關于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1號建議答復的函(B類)
發布時間:2017-09-1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B類)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關于對市十屆人大一次會議第11號
建議答復的函
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的建議》(第11號建議)收悉,現將情況答復如下:
您的建議非常及時也非常好,開展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是提高環保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目前環保新形勢下必須大力推進的重要工作,今年以來市環保局陸續對省內外有關省市開展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的情況及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初步信息收集,掌握了一些新情況,也在積極著手推進此項工作。為此,市環保局副局長彭科國、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支隊長王天武前期就此項建議與您進行了交流溝通,最終達成共識。但目前環保部將對在線監測管理相關規定進行修訂,我市現暫無法及時開展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工作。
我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市環保局一方面針對當前在線監測管理存在的問題,加大對污染源在線監測的現場端管理和監控管理,充分利用在線監測監控平臺和現場端視頻監控平臺,切實做好污染源監管工作。另一方面市環保局將積極做好此項建議的推進工作,待中央環保督查結束后,將及時安排對全國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工作開展得好的省、市進行考察,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成熟經驗,再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符合我市特點的可行性方案并提交政府相關部門審批。我們將不斷努力,加快推進環境在線監測第三方運營工作,用科技化、信息化的手段,不斷提升環境監管執法能力,為全市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作貢獻。
非常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7年7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