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環函〔2018〕162號 對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3號建議答復的函
來源:督察科 發布時間:2018-09-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對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第83號建議答復的函
XXX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綜合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議》(第83號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環境質量狀況
(一)大氣環境質量。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8.3%,空氣質量為優的天數19天,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67.78µg/m3,細顆粒物平均濃度37.33µg/m3,二氧化硫平均濃度40µg/m3,二氧化氮平均濃度38µg/m3,臭氧平均濃度143µg/m3,一氧化碳平均濃度2.751mg/m3。
(二)水環境質量。
1~6月,我市水環境質量總體保持優良。全市納入國家考核的斷面倮果、雅礱江口、柏枝、大灣子斷面水質均達到目標考核要求。
6月重點湖庫二灘水庫水質達到Ⅲ類,營養狀態為中營養狀態。
我市金沙河門口、金沙大渡口、金沙炳草崗、金沙金江4個地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均達到或優于Ⅲ類,水源地達標率為100%,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到考核要求。
二、開展的主要工作
(一)關于合理規劃,完善城市功能的問題。
目前,《攀枝花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30)》(2017版)已于2017年11月24日由省政府批準實施。在城市總體規劃中明確了攀枝花市的城市性質為川滇交界毗鄰地區區域性中心城市、具有南亞熱帶風光的宜居城市、以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為主的現代特色工業城市。2030年城市人口為 109 萬人,城市建設用地為119.9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主要以仁和溝、金沙江為軸向南延伸發展。在空間布局上未來的攀枝花市呈現特色鮮明的“都市環+放射組團”的“陽光型”城市空間結構。遵循工業用地向工業園區集中發展的原則,結合城市發展需要,對中心城區老工業基地適時開展搬遷改造工作,實現工業發展與城市建設的良性互動。同時,針對各片區提出了整體功能定位,對工礦區、居住區進行了劃分。在城市功能分區上將城市中心城區功能結構分為“一心兩軸四片”:“一心”以機場為中心的城市綠核;“兩軸”以沿金沙江的東西向軸線和沿仁和溝的南北向軸線為發展軸線;“四片”由炳草崗—仁和的江南片區、弄弄坪—瓜子坪的江北片區、格里坪—清香坪的城西片區和金江—團山—馬店河—立柯—迤資的城東片區組成的組團式城市空間。
(二)關于加快塘河綜合整治步伐的問題。
一是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對“10+1”小企業進行了排查,取締小型煉油廠和小型電鍍廠各1家。2家焦化企業焦爐完成干熄焦技術改造。國家級攀枝花釩鈦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的2.5萬噸/日工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于2017年底恢復正常運行。實施完成鈦白行業外排廢水治理,完成攀鋼能動中心1#、2#排洪溝綜合整治,減少廢水排放,開展熱力二期冷卻水、熱力除鹽廢水、荷花池新水管廊水綜合利用,降低了外排水量。二是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治理。截止2017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8座,污水處理設計總規模為19.4萬噸/日。我市主城區完成污水管網改造13.46公里,米易縣新建污水管網1.8 公里,進一步推進城鎮生活污水治理,保護水環境。三是積極推進中小河流生態治理。投資1.28億元,綜合治理中小河流5條7段河長25.5公里,清淤疏浚河道26公里,為改善城鄉面貌夯實了基礎。四是推進農業農村污染防治。劃定禁養區5個、面積1475.67平方公里。全市累計關閉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場190戶。42家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完成配套建設糞便污水貯存、處理、利用設施。五是推進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按照《關于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為雙層罐或防滲設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攀經信〔2017〕361號)的計劃,分階段推進全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六是全面取締二灘網箱養魚。2016年底全面取消了二灘庫區5.07萬口網箱養魚,發放補償資金3.08億元,實現網箱拆除100%。七是積極推進河長制。全面完成河長制體系構建,全面開展建立湖長制工作。成立攀枝花市全面落實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設立市級總河長及其辦公室,市、縣(區)、鄉(鎮)三級河長制體系構建已全面建成,全市共設立市級河長10名,縣(區)級河段長73名,鄉(鎮)級河段長239名、村級河段長496名。全面梳理全市河流名錄,按照河流名稱、流域面積、河流長度、河口流量、跨界情況、分段坐標和河長信息等基本信息建立全市河流名錄信息庫,完成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52條河流河長設立工作,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按照“干流覆蓋下級支流”原則,實現了全市河流河長全覆蓋。全力推進河長制工作“六大任務”,開展“清河、護岸、凈水、保水”四項行動,實現河湖資源永續利用。
(三)關于治理城市大氣污染的問題。
一是推進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年以來我市強力推進《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環境空氣質量實現全面達標,是全省達標的6個城市之一。我市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三次產業結構由2012年末的3.5:75.9:20.6調整為2017年末的3.3:65.1:31.6;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原煤入選率達到95%以上,全市城市建成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淘汰10蒸噸以下燃煤小鍋爐176臺,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實施脫硫整治;積極推進機動車污染防治,建設機動車檢測線,建立機動車查驗監督制度和監管平臺,自2015年7月15日起對全市機動車實施排氣污染定期檢驗,對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一律不予核發合格標志,加強油品檢測和監管,全面供應國Ⅴ標油品,財政投入1.42億元更換新能源公交車,全市加油站、油庫完成油氣回收整治;實施揚塵污染整治,加強城市餐飲油煙和露天燒烤整治,嚴控城市揚塵污染;強力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推進重點工業行業污染治理,重點完成火電企業外排煙氣脫硫、脫硝,鋼鐵企業外排煙氣脫硫和水泥企業廢氣脫硝工程等重點工程。在秋冬春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全市聯防聯控,積極應對不利氣象條件造成的空氣污染,環保執法人員日夜奮戰,保障環境空氣質量達標。2017年我市空氣質量優良率持續保持98%以上,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比2012下降26.8%,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考核任務,打贏藍天保衛戰。二是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貫徹落實《中共攀枝花市委辦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工作方案>的通知》(攀委辦〔2017〕16號),每年印發了《攀枝花市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重點工作》,明確大氣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標及重點工作任務,壓實屬地、部門責任,加強工業污染源管控,加強建筑施工及道路運輸環境管理。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簽訂2018年度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目標責任書,壓實屬地責任,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目標考核;市“三大戰役”辦下達了屬地縣區政府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優良率每月常態化管控目標,每月調度,通報環境空氣質量常態化管控目標完成情況。市“三大戰役”辦不定期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情況督查檢查,及時通報檢查情況,對相關部門、縣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別下達了預警、督辦通知,督促全市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強預警研判,開展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建設攀枝花市環境空氣質量實時發布系統(http://221.10.2.30:9875/),通過互聯網、環保微信等平臺發布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堅持運用藍天衛士微信群,實時發布小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時調度全市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保障環境空氣質量攻堅行動,實施聯防聯控,強力保障環境空氣質量。
(四)關于繼續深化創衛活動的問題。
一是加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管理力度。對危險廢物的產生單位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制度,督促產廢單位制定管理臺賬,并制定管理計劃。同時,對跨區域轉移的危險廢物,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全過程加強危險廢物的產生、貯存、轉移、利用和處置管理。加強對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的管理,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禁無證違規經營。二是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全市納入危廢登記范疇的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所產生的臨床醫療廢物已全部納入攀枝花危險廢物處置中心進行科學化、規范化、無害化處置。三是為實現城鄉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按照“立足當前,兼顧長遠、適當集中、區域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機制,重點實施城鄉生活垃圾“三年推進任務”建設,加快完善“村收、鎮集、縣(區)處理”模式,城鄉環衛基礎設施體系,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和處理,確保布局合理、環保便民,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生產和工作環境,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四是按照《關于下達2018年全市城鄉生活垃圾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任務的通知》(攀辦函〔2018〕28號)要求,積極推進全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實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已于5月進入調試運行,其余項目有序推進。五是推進城鄉公廁建設。根據攀枝花市公廁規劃和實際情況及市民村民需要,各區縣鄉鎮在城區周邊、人口密集、交通便利的地方,采用新建或改造的辦法建設了5座以上公共廁所(三類以上水沖式公廁),同時,新建鄉鎮和村民集中區公廁;結合農戶“一池四改”,部分村莊內村民集中區新建了水沖式廁所,改善了村民的衛生習慣。
(五)關于治理城市噪聲污染的問題。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規劃。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和聲環境質量改善作為重要任務之一,實施全方位的有效管理。根據環境特點和城市建設發展狀況,對噪聲功能區劃進行科學調整。二是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貫徹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加大查處工業企業噪聲超標排放行為力度,尤其對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企業加大整治力度,嚴控工業企業噪聲污染。三是加強交通噪聲管控。根據《攀枝花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2018年工作要點)》(攀委辦發〔2018〕9號)中實施環境優化工程的相關要求,市公安局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工作實際,制發了《攀枝花市公安局2018年交通噪聲治理工作方案》(攀公交〔2018〕2號),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明確工作任務,狠抓工作落實。因機動車交通噪聲違法行為證據不易固定,取證難度較大,開展整治行動以宣傳造勢為主,處罰教育為輔,截止4月底,共發放宣傳資料2500余份,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對鳴喇叭的機動車警告教育120余臺次,處罰10臺次。四是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完善噪聲自動監測網絡,暢通環保“12369”熱線,提高監管效率;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共同改善聲環境質量。
三、壓實責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會議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進一步強化環境執法監管,全面加強環境污染防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持續鞏固和改善我市環境質量。
一是壓緊壓實各縣(區)黨委、政府、市級各職能部門的責任,加強部門配合,各司其職,聯防聯控,加大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實施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考核,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鞏固和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二是加大對工業企業執法監管,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推動各類環保設施的升級改造,強化環保設施運維管理,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三是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保持環保高壓態勢,保障環境安全。四是積極開展城市噪聲法立法前期調研,加快推進城市噪聲法的立法工作。五是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設施共建、服務共享”的原則,進一步統籌規劃,建設村收、鎮集、縣(區)處理的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模式,優化配置垃圾處理資源,減少環衛運行成本。同時,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將農村垃圾處理與農村改水、改廁相結合,與發展農村沼氣相結合,與加強農村有機肥使用相結合,與推進農村移風易俗相結合,推廣垃圾綜合利用。六是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持續深入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著力改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強化水土保持預防管理,保護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抓好生產建設活動和治理項目水土保持規范建設,全面預防水土流失。加強水土保持生態建設,加快水土流失治理。在水土流失地區,繼續開展以小流域為單元的山水田林路綜合治理。加強水源地、坡耕地的水土流失綜合整治。加強水土保持監管,建立健全綜合監管體系,有效遏制和預防人為水土流失發生。
感謝您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與支持,我們將繼續深入開展污染防治工作,為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而努力奮斗。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