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環函〔2018〕98號 對市政協九屆二次會議第86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督察科 發布時間:2018-09-20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對市政協九屆二次會議第86號提案答復的函
XXX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調整勝利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建議》(第86號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保障城市飲用水供水安全,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2010年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關于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劃定方案的通知》川辦函〔2010〕26號對勝利水庫水源地保護區進行了劃定,范圍包括勝利水庫上游水系串聯的躍進、沙壩田兩座水庫。勝利水庫作為仁和區的縣級飲用水水源地為仁和片區提供飲用水,設計供水量3萬t/d。
勝利水庫屬山區型中型水庫,按照《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技術規范》HJ/T338-2018文件規定,山區型中型水庫水源地保護區陸域劃定范圍要求為“二級保護區陸域:水庫周邊山脊線以內(一級保護區以外)及入庫河流上溯不小于3000M的匯水區域,二級保護區陸域邊界不超過相應的流域分水嶺。”按此技術規范,對勝利水庫水源地保護區范圍進行調整,二級保護區陸域面積將擴展到覆蓋大田鎮區域。因此,您提出關于加快調整勝利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建議目前不具備實施的條件。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我市環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今后還希望能對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建議。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