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40號提案答復的函
來源:大氣環境科 發布時間:2024-08-2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對市政協十屆三次會議第140號提案答復的函
XX委員:
您們提出的《關于支持格里坪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工作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建設的通知》(川環函〔2022〕409號),攀枝花格里坪園區積極申報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建設工作,于2022年8月24日正式納入試點名單。格里坪園區堅持綠色低碳發展,通過能源減量或等量替代、節能建筑建設、交通設施改造等方式,推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標。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攀枝花瑞峰水泥公司水泥磨系統節能降耗等13個項目,總投資預算約14.4995億,同時引進能源低碳轉型和低碳發展項目促進和推動園區試點工作。格里坪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建設工作正在有序推進,計劃2025年底前完成驗收。
一、關于“支持能源結構調整。支持西區加快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制氫基地和加氫綜合能源站、充電樁/充電站等清潔能源系統,深化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焦爐煤氣綜合利用和電能替代工程,推廣煤炭高效清潔利用技術等節能低碳技術”的建議
當前我市正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力以赴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特別是搶抓氫能、儲能新賽道新機遇,大力推進“水風光氫儲”五位一體、多能互補、協調發展,加快建設全國重要的清潔能源基地。市委十一屆二次全會通過《關于以打造氫能產業示范城市為引領推動綠色低碳產業發展的意見》,先后印發《攀枝花市氫能產業示范城市發展規劃(2021-2030)》《攀枝花市建設氫能產業示范城市實施意見》《關于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臺《支持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攀枝花市燃料電池加氫站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為雙組長的氫能產業示范城市建設推進領導小組,組建氫能產業規劃、發展、招商、應用等四個工作專班,支持推動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
目前市發展改革委正在有序推進能源結構調整相關工作。一是就金沙水電站廠用電制氫、分布式光伏+谷電制氫等兩個方案可行性進行會商研究,督促四川能投氫能公司加大投資力度,加快推動四川能投制氫基地項目落地建設,同步加快完成格里坪加氫綜合能源站相關手續辦理,投入運營。二是加大項目招引力度,盡快與北京億華通公司達成合作意向,在西區布局落地氫能裝備基地、綜合能源站、綠色礦山示范應用、氫能車輛的運營中心、新型電解水制氫廠等氫能產業鏈項目。三是積極挖掘政策空間,加大引導力度,探索開展離網電解水制氫等試點示范,加強向上爭取力度,對制氫基地、綜合能源站等項目爭取給予政策資金支持。四是大力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截至目前,西區轄區內已完成建設充電站9處,充電樁69個。
下一步,將利用中央節能減排資金,進一步做好西區范圍內鄉鄉全覆蓋、智慧小區、景區等領域充電樁建設。積極組織開展省級綠色工廠申報、節水型企業創建、節能診斷服務工作,推動能源結構調整,促進綠色化發展。
二、關于“支持光伏產業發展。相較于其它16個試點園區,西區有較為有利的光伏產業發展基礎和較為成熟的建設經驗。建議加大對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微電網項目的支持力度,并協調將園區周邊光伏清潔電能引入園區企業,打造試點建設亮點”的建議
目前我市積極支持發展分布式光伏包括屋頂分布式光伏。西區具有較好的光伏發展前景及優勢,已完成路強工貿屋頂、森田新能源屋頂等兩家企業分布式光伏建設,裝機容量共計1108.04kW。光伏生產的電能,已按照有關規定通過審批并接入電網,用于各地區電力供應。分布式光伏上網的方式無特殊規定,用戶可自行選擇是否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的消納形式。
針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入網,省發改委已經下達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川發改能源〔2024〕267號)規定,分布式光伏無需取得供電公司消納意見即可備案建設,備案后需及時向電網企業提出并網接入申請,電網企業也將積極做好并網管理相關工作。
下一步,市生態環境局將繼續加大光伏項目審批幫扶指導力度,積極支持西區氫能發展項目環評審批,對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項目開辟環評審批綠色通道,以最快速度完成審批,確保項目不因環評問題影響開工建設。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積極推進西區工業項目建設,在西區工業企業技改、節能降碳等項目上,大力支持西區優質項目推薦申報。同時,持續跟進格里坪園區在建項目建設,積極做好服務,確保近零碳排放園區試點建設工作順利推進。
感謝您們對生態環境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