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1-28     來源: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和統計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攀辦函〔201516號)的相關要求,編制本報告。 
  一、概述 
  2014年,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不斷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斷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信息公開要求。環境信息公開是加強黨執政能力建設的必然要求;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客觀要求;是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規范企業環境行為,加強社會監督的重要形式。我局要求全市環保系統和各大企業要提高認識,深刻領悟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對環境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宣傳貫徹,在機構、人員、資金、技術等方面為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制。

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牽涉到全局各科(室)、各直屬單位,必須實行統一領導,建立多方參與、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合理運行的有效機制。我局對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由局辦公室負責全局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及各縣(區)環保局按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信息公開工作,各部門根據《攀枝花市環保局信息公開目錄及網站欄目更新維護責任表》負責公開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和更新以及信息的傳遞,要求將信息公開工作與環保中心工作目標相結合,建立科學的信息公開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形成了橫向廣泛參與、縱向分級負責的信息公開工作網絡。 
  (二)豐富公開內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將信息公開的內容和速率作為信息公開工作的核心,嚴格按照《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信息公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要求,由市環境信息中心專門負責信息公開的縣(區)指導、技術培訓和安全維護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信息公開的審查督促工作,加強對全市環保系統信息更新的監督管理,有效保證了網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數量。 
  (三)信息內容全面,公開形式多樣。一是我局充分借助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門戶網站這一網絡平臺進行政府信息的公開,公開了大量環保信息,主要包括:環保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其他規范性文件;機構設置及工作職責;環保公文及工作動態;環境質量的月報、季報、年報;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受理情況、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結果以及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結果;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污染防治及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等信息。二是嚴格依據《條例》規定,認真做到對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分情況及時給予答復,為公眾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務,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及時、準確、有效。三是加強對行政服務中心環保窗口建設的指導,努力在規范行政審批、提升服務效率、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加強行政審批行為監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四是積極開展與新聞單位合作,充分運用新聞媒體,公開政府信息,宣傳環境保護。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按照相關條例、辦法,積極主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4年,我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78條。其中,概況信息7條、計劃總結信息1條、規范性文件信息147條、工作動態信息76條、人事信息5條、財政信息3條、行政執法信息20條,其他信息619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4年,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請公開工作中,未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4年,我局未發生因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4年,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還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開目錄尚需完善,對縣(區)環保系統信息公開工作指導有待加強等問題。2015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切實圍繞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及時公開重點城市空氣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核與輻射安全監管等信息。繼續加大社會廣泛關注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的信息公開力度。 
  (二)完善環境信息公開目錄,增強公開的有效性、科學性和合理性,方便群眾查詢和使用。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增強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通過主動公開減少依申請公開數量。 

  (三)加強對縣(區)環保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的業務指導,通過深入調研、組織交流、開展培訓等形式,提高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開績效考核機制,繼續開展全國各省級環保廳(局)政府網站績效評估。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201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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